河北沧州陈淑敏被非法开庭 庭外如临大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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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2019年6月18日上午,沧州市法轮功学员陈淑敏在运河区法院遭非法庭审,律师为其出庭做无罪辩护。法院门口布满了警车、警察、便衣、便衣车辆,气氛异常紧张、如临大敌。

陈淑敏整个过程都坚持自己是无罪的,是被非法关押迫害的。

庭外密布的警察和警车

沧州市国保支队、运河区国保大队、新华区国保大队及周边县市国保队长纷纷到场。据悉,他们曾在日前开会,对法院周边进行周密布控,旨在驱散前来围观开庭和为陈淑敏声援的法轮功学员及接到开庭邀请函前来围观的普通民众。

运河国保队长孙某和李毅等人表现活跃。警察驱散他们认识的法轮功学员,对法院外围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拍照、录像,手中拿着存储法轮功学员照片的仪器进行现场比对,他们见人就问你是干啥的?一位老阿姨正义的反问到,你是干啥的?一位法轮功学员马上走到便衣跟前告诉他说:我们都是好人,现在美国已发出公告,迫害信仰者会遭到国际制裁,出国会受影响。

还有许多便衣特务跟踪、非法盘问他们认为疑似法轮功学员的人。甚至是有一些女警察乔装成普通路人,前来询问街边站着的法轮功学员为什么在这站着;随后将消息报告给其他公安便衣。警察非法翻查一些女士的手提包,翻出传单就去非法抄家。有几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派出所,最后都平安回家。

耗费这么大的人力物力就为陷害一位家庭妇女(六十岁左右),一位修真、善、忍的善良好人。进行如此周密的安排,真是“煞费苦心”。国保人员为什么这么惧怕修法轮功的好人呢?

修大法重拾生活的信心 讲真相遭绑架构陷

陈淑敏是建设银行的退休职工,她曾在一次大型车祸中丧失了自己唯一的女儿。自己险些丧命,被抢救过来时,身体里已经布满了大大小小的钢板。通过修炼法轮大法,陈淑敏身体很快恢复健康。现在钢板都还在她的体内。

对于一个母亲来说,没有比失去自己女儿更痛苦的事情。是法轮大法让她走出了心灵的痛苦,重拾生活的信心。重新拥有健康的身体。她丈夫看到她能重拾生活的希望也非常欣慰。

法轮大法被冤枉,陈淑敏站出来说公道话、讲真相,却被运河国保大队队长孙某、李毅等人陷害,恐吓、诱骗口供,在看守所里遭受着半年多的关押迫害,失去自由、身心煎熬的痛苦。国保仅用了10天的时间,就把陈淑敏的案件从公安阶段构陷到检察院。

2018年12月4日,陈淑敏在集市向乡亲们讲清法轮功真相时,被运河分局国保大队孙某、李毅等人绑架,被非法抄家,非法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12月15日,家属得知陈淑敏已经被国保构陷到检察院。

辩护律师办案遭受阻挠 一位律师未能出庭

2019年4月下旬,陈淑敏的律师到检察院询问案件情况,打电话给主要负责此案的孔令霞检察官,孔令霞称此案在三月份就已经递到法院了。于是律师到法院询问,在法院的电脑上查了半天也没查到此案。随后律师又到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去查,显示陈淑敏的案子在2019年3月20日就已经被非法起诉到法院了。但法院的电脑上却没有录入此案。

5月1日过后,律师又打电话到法院询问此案,回复案件已到法院,主审法官是马永胜。5月16日,律师到法院递交手续,并询问案件何时开庭,被告知5月30日开庭。沧州当地许多百姓收到了开庭旁听邀请函,随后所谓“开庭”被取消。陈淑敏的律师被通知定于6月18日非法开庭。

5月16日上午,律师去看守所会见陈淑敏,看守所的狱警声称陈淑敏拒绝会见律师(开庭前,当事人拒绝会见自己聘请的律师?不合常理)。后来得知陈淑敏抗议迫害,不穿看守所号服,看守所非法剥夺了她会见律师的合法权利。看守所相关人员在违法。

沧州市政法委为了阻止维权律师为无罪的陈淑敏出庭辩护,提前掌握辩护律师基本资料,联系其所在地政法委、律师协会、司法局给辩护律师施加压力。天津的刘律师最终没能参加庭审辩护。在开庭前得知,刘律师受到了天津市律师协会和天津市司法局的压力,以其没有备案为由,不能参加。河南的王律师也受到了郑州市司法局的压力。最后只剩王律师出庭辩护。

幕后黑手沧州市政法委、防范办(610)中级法院相关人员,也提前来到了运河区法院,将在刑庭隔壁的房间观看同步庭审录像。整个过程政法委、防范办(610)都在干预公、检、法办案,干预司法独立,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陈淑敏的丈夫包先生,于6月18日上午赶来参加妻子的非法庭审,却被门口的警察刁难。运河国保人员过来给他照相。包先生说我是她的丈夫,也是她唯一的亲人,她已经很可怜了,我应该进去、也有权利进去旁听。交涉一番之后,包先生才进去。参加旁听的除了包先生之外,还有公园社区办事处人员、部份法警。

律师当庭驳回公诉人的所有指控

运河区法院本次合议庭,第一审判员仍然是马永胜。迫害以来,沧州市运河区法院马永胜,一直都是他作为主审法官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非法枉判多名法轮功学员。王律师当庭询问审判长马永胜,刘律师为什么没来出庭辩护?马永胜默不作声。

检察院的公诉人是孔令霞和另一名男士,案件在检察院阶段她总是以各种借口不和律师见面。检察院起诉陈淑敏仍然用《刑法》第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这一罪名实施起诉。公诉人无法提供任何证据说明法轮功是×教组织,也没能证明陈淑敏参与×教组织,更无法证明陈淑敏破坏任何一条法律实施。

非法庭审期间,公诉人指控在陈淑敏家中非法搜到的东西都是陈淑敏自己制作的。看到其家中有法轮功资料、电脑和打印机,就推理出陈淑敏自己制作法轮功真相资料并出去散发。王律师辩护中提到,陈淑敏的丈夫本人的工作就是商务经理,家中有电脑和打印机等办公用品是工作需要。你们家有电视机,也是你们自己制作的吗?

在法庭的举证质证阶段,公诉人向法庭提供了公安笔录及其它所谓“证据”,公诉人故意隐瞒陈淑敏的其中一份笔录。王律师当庭指出公诉人有一份笔录没念。公诉人说:我有权利审查证据,有些不需要提交的证据可以不提交。王律师当即指出公诉人违反《刑诉法》相关规定,故意隐瞒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属于违法行为。孔令霞等人自知违法,无言以对,也变得沉默不语。

公诉人指控陈淑敏去集市上传播法轮功,散发《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一书。王律师指出《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一书,书中内容是对社会发展模式的理论探讨,对于共产主义这一理论任何人都可以批评和表扬。这本书本身不违法,散发也不违法。

陈淑敏当庭提出,受到了运河国保人员(李毅、孙某等人)的恐吓及威胁:如果不承认法轮功资料是陈淑敏制作的,就把陈淑敏的丈夫也抓起来。陈淑敏迫于压力承认了一些国保人员提出的问题。因此陈淑敏所做的所有口供不能作为合法证据使用,合议庭应该排除非法证据。并且,在陈淑敏被抓以后,陈淑敏丈夫去运河分局询问情况的时候也受到了威胁,让其丈夫按照他们拟定好的笔录回答,如果不配合就抓其丈夫,其丈夫没有配合他们的非法要求。

非法开庭从上午9点30分开始至11点30分结束,律师当庭驳回了公诉人对陈淑敏女士的所有指控,让听众从法律层面明白修炼法轮大法确实无罪,陈淑敏无罪。整个庭审过程,审判长、公诉人被律师的无罪辩护感到无言以对。

非法庭审结束后,旁听席上的法警对陈淑敏车祸失去女儿的遭遇和修法轮大法被迫害都感到非常的同情。公园社区人员也是听得仔细认真,他们被律师的无罪辩护所打动,被信仰者的坚强所感染。良知尚存的人都在觉醒。

原本可怜的陈淑敏又遭受被迫害的痛苦。将其陷入苦难的运河国保人员孙某等人的良知呢?假如遭受痛苦的是你或是你的家人,你们将是什么感受呢?李毅等人陷害好人良心上就没有一丝不安吗?

为迫害一位家庭妇女,沧州市政法委、防范办(610)市国保支队、各级国保、检察院、中级法院、区法院纷纷“出动”,表现出了沧州地区从未有过的紧张气氛,突显中共末日前的胆战心惊。

历史从未放过任何一个坏人。真心的希望沧州地区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能够抓住最后的机会,停止迫害,尽快将功补过,尽快释放法轮功学员陈淑敏及看守所里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切勿等待马上到来的正义审判!

最后,也恳请所有沧州父老相亲都来关注、帮助除了陈淑敏之外的另外三位被非法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的女法轮功学员:大官厅乡陈玗村的庞慧霞、黄骅市滕庄子村的庄自学、南皮县张学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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